县十七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6)
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2023年2月11日威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威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实干担当,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围绕中心强服务。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围绕聚焦精彩书写“五张时代答卷”等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2个,细化服务举措12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冒疫前行,组织1000余人次参与“敲门扫楼”、卡点值守等联防联控工作。扎实推进创文创卫工作,坚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和周五卫生大扫除等活动。
护航稳定严打击。坚持“稳字当头”,全力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306件重点案件开展“回头看”,审查行政处罚案件87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危险驾驶、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6人,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9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1人。持续净化治安环境和社会风气,起诉“黄赌毒”犯罪43人。为反腐败大局贡献检察力量,起诉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4人。
立足职能优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联合制定预防打击洗钱犯罪行为工作协作机制,起诉高利转贷、强迫交易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人。持续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①清理。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立案监督1件1人,起诉2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依法对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不批准逮捕。
融入治理促和谐。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③工作,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次。彰显法治文明进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④办理案件307件411人,适用率达91.95%。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治理缺位、监管不力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4件,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助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扎实推进“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促进挂联镇村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二、强化宗旨意识,把检察为民作为第一情怀
用心守护美好生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对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出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助力整治销售假药、过期及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等乱象。认真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和“八号检察建议”,与相关执法部门协同发力,共筑安全防线,监督消除安全隐患17个。深入贯彻国家司法救助⑥政策,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养老诈骗犯罪9人,帮助追回“养老钱”8万余元。持续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57人。在执法办案中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促使37件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扎实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支持起诉⑦案件251件,帮助农民工讨薪300余万元。
用力保护美丽生态。以检察担当诠释“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系统治理,保障绿色发展。起诉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并获判决支持。通过办案,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及时拆除占用河道的违章建筑。引导案件当事人积极修复因其违法行为损害的生态环境,补植复绿25亩,增殖放流鱼苗10000余尾。与县河长办建立“河(库)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借助无人机等科技设备开展巡河(库)15次,办理涉流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共护一江清水出威信。
用情呵护美妙青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帮教190人次,封存犯罪记录11人。对受害未成年人同步开展心理救助、健康辅导26人次;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⑧。针对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监督“甩手家长”依法带娃;针对监护侵害、监护失职等问题,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1件,办理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案件2件,给困境中的孩子一个“靠谱”的家。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讲座、校园安全检查等活动23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责任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6人,提起公诉391人。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严防冤假错案,监督立案6件、撤案7件;追捕4人、追诉13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27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经审查后不同意裁定暂予监外执行1人,联合县司法局对17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监督收监执行3人,对10件重大案件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民事检察精准做强。全面贯彻民法典,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强化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与县法院联合制定《民事诉讼和法律监督协作工作措施》。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助力破解“执行难”,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48件。促进规范行使审判权,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22件。
行政检察深化做实。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1件,采纳率100%。围绕土地执法查处等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案件17件,督促加大土地违法查处力度。办理行政违法监督类案件7件。办理社会综合治理类案件3件。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助推案结事了政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7件。
公益诉讼稳妥做好。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已有2件获判决支持。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挽回损失6万余元。积极探索新领域,办理公共卫生安全、生猪屠宰等领域案件14件。探索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获取线索、立办案件,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志愿者参与调查取证、案件听证、跟踪督促等工作。1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结合办案拍摄的视频作品《以法之名守护英烈荣光》,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展播。
四、强化严管厚爱,把固本强基作为第一工程
紧扣绝对忠诚,推进政治建检。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向县委、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16次。创新党建载体、丰富党建内容,组织开展主题活动7次。通过在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一线成立临时党小组、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等形式,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守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紧贴实战实践,锤炼过硬本领。组织40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公诉业务能力提升”岗位练兵活动。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建立业务数据“一月一分析,一季度一研判”机制。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化业务考核评价办法,办案质效大幅提升。2022年,我院28项检察业务位列全市检察系统前五,综合排名跃居全市第二。一个内设部门被表彰为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名检察人员获市级表彰。
紧绷思想之弦,筑牢廉洁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检务督察全覆盖。警钟长鸣,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4次,通报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71个,组织开展新任职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完善各类制度机制5项。认真落实“三个规定”⑨。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锲而不舍纠治“四风”。
紧盯规范履职,自觉接受监督。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和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通过邀请参加活动、赠阅《检察日报》等方式,加强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工作。坚持“开门办案”,对22件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推进检务公开,依托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动态389条,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8条,切实打造“阳光检察”。全力支持律师履职,构建良性检律协作关系,助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供阅卷服务128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还需持续深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有待进一步适应。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还需持续用力,服务发展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转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短板有待进一步补齐。四是队伍建设难题还需持续破解,综合素能、工作作风等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斗志昂扬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紧紧围绕县委“11455”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面融入威信发展新征程,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威信篇章。
(一)坚定不移讲政治、顾大局,更有力服务发展。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抓实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忠诚拥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锚定“国之大者”,心系“县之大事”,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意见,持续抓好脱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创文创卫、污染防治、赤水河保护等工作,为聚焦精彩书写“五张时代答卷”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坚定不移防风险、护稳定,更有力确保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斗争精神,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威信建设。
(三)坚定不移办实事、增福祉,更有力保障民生。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全力做好“稳心”工作,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违法犯罪,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法、理、情”之间的关系,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主动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标准,把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扎实开展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四)坚定不移转理念、强监督,更有力助推法治。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重大部署,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转变监督理念、拓宽监督视野,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勇气和实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更加注重办案质效和监督刚性,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深入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五)坚定不移改作风、提效能,更有力建强队伍。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两个提升”成果,深入落实“三个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廉政风险,杜绝司法腐败。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抓实检察人员考核,倒逼司法办案“求极致”,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笃定信心、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开拓进取,踔厉奋发、团结奋斗,向着光荣与梦想的远征进发,心无旁骛打开检察事业发展新天地,在服务威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倾检察之力、担检察之责、彰检察之为。